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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尊敬的投资者:为切实加强投资者权益维护,提高上市公司投诉处理有效性,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,现公示本公司投资者投诉受理渠道及处理流程。欢迎广大投资者随时向本公司反映问题,提出宝贵意见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回复。谢谢您的支持!

  一、投诉受理渠道:

  1.电话:0431-85765755

  2.电子邮箱:fw_fw@faw.com.cn

  3.信函:

  公司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1399号

  公司名称: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

  邮政编码:130011

  二、投资者投诉处理流程

  1.投诉受理:投诉人须提供的信息包括姓名、上海股票账户号、事件描述、个人有效联系电话。

  公司负责投诉受理的受理人应告知投诉人信息:包括投诉受理人姓名、受理时间、受理人联系电话。

  2.处理流程:受理人接到投资者投诉后,应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,就投资者投诉事件进行内部自查,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反馈初步处理意见,3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调查的,也需给投资者反馈,告知投资者预计给出调查结论的时间。在此期间应保持联系通畅,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投诉事项反馈情况。

  3.投资事项处理完毕的,如有必要,证券部门可就投诉事项在一段时间内进行电话跟踪回访,记录投资者对于投诉处理的满意度情况。监管部门受理投资者投诉、公司配合相关工作。

  4.如投资者直接向证券监管部门投诉的,公司应指定专门人员及部门配合,原则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,证券部门配合调查。如有相关人需回避的,应按要求回避。

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

  2014年3月12日